昨天搭了小Jeff子的顺风车,和久未见面的学院同学聚了一聚。聚会流程博出来也没什么意思,还是写一些感想就好。
粗略的算了一算,昨天从出门到回家,大约6个多小时,但是真正和旧同学喝茶聊天的时间似乎就只有三四个小时罢了,其它时间都是在车里度过的。所以我曾多次的提过,我真的很佩服在这里生活的人,竟然能忍受这种舟车劳顿的生活,如果要我驾那么久的车,我或许早已一头撞墙,死了算了。
也不知道小Jeff子昨天吃错什么药,在那几个小时的车程里,发生了N多次的走错路,M多次的危险动作。虽然说这些事情早已见怪不怪,但是总会觉得是他太过紧张+赶时间而导致的。基本上,从这件事可以得到两个结论:一,吉隆坡的路,实在有够TMD乱;二,欲速则不达,古人果然不是乱哈拉的。
古有:刘姥姥进大观园,今有:半宅男进市中心。虽然在雪隆区混了不短的一段日子,但是对于一些看起来很common的事情,对我来说其实是很新鲜的。紧跟着同学的脚步,走在喧哗的市区,心里一直很不踏实,因为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没办法,缺少social life的人就是酱的啦。
(旧)人生四大乐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昨天那简单的一聚,竟然让我得知同学的女朋友是我的同乡。虽然说和她素不相识不能称之为故知,但是那么机缘的情况下遇到了个同乡,还是会有少少兴奋的说。有时候真地会不由得感叹,世界还真是小啊。
最后,深夜的时候还真的不能喝Espresso,连对咖啡因几乎无效的我都败在它手(?)上,幸好长夜漫漫,我有春秋陪伴,不然你所看到的或许不是这篇东东,而是篇感叹自作孽的文章吧。
p/s:从读一遍后,有一股......吊书包的感觉,囧。都是春秋害的!!
4 comments:
家·春·秋(巴金老人家的著作?)???
@Jeffrey04
我还没有那么有“咳啦死”去读现(近?)代文学,这里是指网络游戏啦。
我喜欢。。。starbuck的咖啡。很好喝哦。
哈哈哈。
@小丑
我对咖啡没什么研究啦,哪里喝都一样......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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