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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很尽量的不让网络世界诶牵扯进现实世界,换句话说,就是不太想让现实中的朋友看到我的部落格,毕竟部落格里面所写的都是发生在我周遭的事情,有现实世界的朋友出现在我部落格中也不是什么奇事,只是被我PO出来的文章,我不能担保他们会喜欢,更不能担保他们看过后会一笑而过,尤其是那些糗事。其实当初会以隐蔽角落来为这个部落格命名,就是希望不希望会被熟悉的人发现,可是世界上毕竟没有包得住火的纸,不透风的墙,结果不到3个月,这个部落格就因1027的关系第一次曝光。虽然我知道她有在看我的部落格,而她也知道我发现了她的存在,但是我们始终没揭穿,似乎不说明白,就能当作相互都不知情。但是要我完全无视他的存在,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从那时开始,文章开始收敛了很多,也不是什么都能毫无保留的写出来。
若干月后,为了这篇以某人为蓝本的等待,这个隐蔽角落二度曝光于熟人中,可是基于我对他的信任,曝光给他知道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恰。毕竟一个肯向你透露这一种偏向个人隐私的人,让他知道我这一个小小的隐蔽角落,我觉得是公平的。
前几个月,当我处于无网络状态的时候,我偶尔会和朋友去网咖蹲。久久不上网,清扫邮箱和Google Reader是必须的(不去清的话,我会给这两样东西的数目吓出心脏病)。就在我潜水潜到爽爽的时候,隔壁忽然传来一句让我差点吓掉氧气筒的话“诶?你有在看伊甸园哦!”。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我离完全曝光,已经不远了。我说夏娃啊!我应该感谢你好?还是诅咒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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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我的BLOG藏了一年多,也已经够了,曝光就曝光咯,我能怎样?”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是谁告诉你们的?” 口中虽然那样问,不过我心里已经有了个答案。
“不可以说,我只可以讲是xxx的人。对hor,你BLOG里面有讲......”
我说老兄啊,给我一点隐私权好吗?我在部落格里没讲明的东西,当然是不想讲啦!没必要追根究底吧?
看来现在写文章会越来越缚手缚脚了,可是如果这样我写部落格还有什么意义。所以经过一番心理建设,最后还是决定咬紧牙根,老子我豁出去了!你们要看就看个够,看到什么自讨没趣的事情,是你们自家的事,你们有权利不看的。想要找我后秋后算账?那时你们自找的,给我弹的远远的!哇咔咔咔咔~
PS:熟人们,请你们自发点不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