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29, 2008

回乡记事

这篇东西已经给我拖了一个星期,一直没写是因为某人的到来,所以一直往外跑,没什么时间待在家里,自然是写不成了。换句话说,这是篇快过期的旧事+流水事,不喜者勿入。

话说T自远方来,与我相约于家乡喝茶吹水,原本这只是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事情,却因Y的出现,让我觉得有博出来的价值。Y和我是个相识多年(随便算算都有15年)的朋友,但是却在五年前,没来由的就和我们这一群人冷战,虽然说我们还是会在机缘巧合之下偶尔见面,但是那种尴尬的会面,只会让场面急速降到冰点以下,那种情况下,见面不如不见。

或许是T的面子太过大,Y在得悉我会出现之后,竟然很爽快的答应了,反倒是我变得犹豫是不是该避一下,因为我很害怕原本应该很高兴的场面会因为我们而急速冻结。所幸的是,Y并没有预期般的冷漠,而且非常的好说话,仿佛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冷战过。与冷战多年的好友关系破冰,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T难得回来,我们这一班人哪会那么容易放过他,所以我们又约好吃早餐,吃完早餐又约好看电影,看完电影又喝下午茶,喝完下午茶又约好去喝酒(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不过在喝酒之前,我还得出席我表哥的自由餐,所以说起来,我一整天都在赶场,囧。

第二天是我靓仔表哥的结婚酒席,于情于礼上都不得不出席。这结婚酒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吃喝,敬酒,还有唱歌...... 到现在我还是不能谅解,为什么好好的结婚酒席,要弄得像卡拉OK酱,虽然说这样可以增添一点气氛,不过我记得还有很多其他的方式,不一定要用唱的嘛!

正所谓乐极生悲,古人说的可真的不是乱哈拉的。一场欢愉的酒席结束后,我老妈竟然出车祸,吓得我老大一跳,幸好只是稍稍的撞到头和刮到脸,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不过医生说还是的看晚上又没有头晕或呕吐,因为内伤可是看不出来的。那个晚上,我可是胆战心惊的,幸好老妈子没什么异常反应,这还得归功于那辆比老我三岁,时速难过60,现已报废的烈火战车。感谢它的龟速让我老妈子安然无恙,这里为它的报销,默哀30秒。

确认了我老妈子平安无事后,第二天我就回来上课了,不过还是有少少遗憾,因为大嫂(T的女朋友 a.k.a 故事女主角难得出现,我竟然错过了!女马白勺!!

经典特务片?

我本身并不是一个很有看电影欲望的人,再加上以前盗版猖獗,导致我家乡电影院全部倒闭的关系,这二十几年来我看过的电影用一只手都数得完。

时隔多年(也许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久),我终于再次踏入电影院,看了这部情节搞笑,剧情老套的《Get Smart》。还有一点很神奇的是,当天我完全不知道我看的是什么电影,直到我坐下来看到title时才知道片名是《Get Smart》,直到我看到主角净犯些低级的错误,我才知道看的是喜剧,实在有点...囧

言归正传,这部电影主要是在讲述一个乌龙特务搭档美女特务化解了一次大危机,至于更详细的...还是自己去看比较好。这种“衰”哥美女配其实在电影界里,实在是屡见不鲜,而剧情更是老套到......随便都能猜到之后发生的事情。虽然剧情实在有点不敢恭维,不过当我听说这部电影,其实是60年代的电视剧改编而来的时候,一切倒是变得合情合理去了。

虽然说剧情老套,但是对我来说,一部喜剧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笑点,而这部戏里的笑点还是蛮多的(还是说我的笑点很低?),其中最经典的,*spoil* 还是Steve Carell 和 The Rock 的男男之吻。吻就吻嘛,别跟我“唔...唔...唔...”的!

至于卡士嘛,说真的,男女主角我(当时)都不知道是谁,毕竟对外国明星没什么研究*惭愧*,不过中间看到Masi Oka(戏里饰演Bruce,Hero里面的Hiro Nakamura)出现的时候,我倒是吓了一跳,虽然说从小荧幕跳上大荧幕虽然是很普遍的,不过恰巧在这个时期里,我还是不禁YY了一下——难道是Hero停拍太久,没事干,所以来演这种脑残的角色?另外,The Rock和Dalip出场,也给了我少少惊喜,虽然我不是摔跤的粉丝。

没看剧情简介,没看演员卡士,就这样没头没脑去看一部戏,还真的是由不少惊喜,感觉还不错的说~

Thursday, June 26, 2008

有朋自远方来

流水式文章,不喜者勿入。

*****

“你知道T回来了吗?”
“不知道,几时的事?”
“昨天。”
“回来了一天我都不知道?囧(看起来我必须update一下我的情报系统了)

T是我中学时候的同学,后来被政府送去外国读书,一位很大器的朋友。他每次放暑假回来,对我们一班人来说是件大件事(hmm...还是说只有我那么想罢了?),再怎么忙都得抽点空出来找他叙叙旧。都说了没空都得抽点时间出来,更何况我这个很得空的半闲人,所以我一有时间,就立刻杀上他留宿的地方去了。

由于没有事先通知,结果我险些吃了个闭门羹,但是接下来的情形,却让我比吃闭门羹还要郁闷——我在屋子内找不到容身之所,只好蹲在一边玩PSP,然后看着屋内的女孩们走来走去的,这次地,怎一个尴尬了得。虽然说或许有人会喜欢这种情景,但是一想到是朋友的妹妹、朋友的女朋友和学妹,除了阿弥陀佛,我还真得找不到什么词语去形容。

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接下来就是很普通的找人喝茶吹水,由于内容没什么营养,所以略过不提。后来得知他回家乡的时间和我差不多,所以约了在家乡再聚一聚,不过这次是与还留在家乡的朋友。

回家乡的那几天,其实发生了不少事,需要整理一下,所以暂时略过,不过有一点还是要提一下,就是在我胡扯瞎掰之下,竟然给我蒙到了T已交女朋友这个事实,而等待这个故事,就是以他的故事为蓝图而创造出来的,虽然真正的事件与故事中有着天地般的差别......

不管怎样,真诚的恭喜他有拖可以拍,不再属于单身阶级,希望他们两人可以长长久久的幸福下去~

又一个摆脱了单身的行列,啊~~~~我的怨念越来越深了。

Tuesday, June 24, 2008

等待

男孩与女孩认识了有段时间,虽然互有好感,奈何一直缺少了那临门一脚。

“告白这种事,还是有男孩子开口比较好。” 女孩暗示。
“那也不一定,现在这个年代由谁来开口都一样,没有好坏之分......” 男孩下意识的回答。

暗示失败。

“我喜欢你。” 女孩鼓起勇气,坦然地向男孩告白。
“......” 男孩很想答应,可惜时机不太对,因为他还有些事需要解决。
“我们彼此都需要一点时间......现在还不是时候。”
“...... (那是拒绝吗?) 女孩迟疑。
“...... (等我......) 男孩有点茫然。

就这样,这次的告白就在双方的沉默中结束了。

自此之后,女孩一直有意无意的避着男孩,男孩很苦恼,但却一点办法也没有。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终于把事情给解决了,也是时候去解开这由他一手造成的心结。

“......您所拨的电话未能接通,请稍后再试。”
“她真的在避着我吗?” 男孩有点失落。
“既然不接我电话,我还是直接去找她好了。” 男孩提着行李,踏上寻找真爱的旅程。

“你...怎么来了?” 看到男孩忽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女孩不由得一阵错愕。
“我是来...拜访你的,没来过这里,所以来逛逛。” 话到了嘴边,却硬生生的吞了回去,男孩在心里不住地骂自己是个孬种。
“哦...可是都这种时间了...” 女孩抬头看了看渐渐昏暗的天空 “...你要逛什么地方啊?还有,你要怎么回去啊?”
“啊......” 男孩思考着要圆谎,还是坦白,不过不管哪一个,他今晚注定无法回去了。
“进来吧。我去跟爸爸说一声,他不是那么古板的人,让你留宿一个晚上应该不会有问题。”
“哦,好。抱歉,打扰你了。”

纵使他们的距离是如此的近,心思混乱的两人,彼此间依旧没有太多的谈话。又是一个无眠的夜晚......

第二天。

“我送你去车站吧。” 女孩仍然没有质问男孩出现的原因。
“嗯,好吧。”

眼看车站越来越近,男孩知道再不开口,他将会后悔一辈子。

“还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我们需要些时间,还不是时候在一起吗?我想时间已经够了......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给我一点时间。”
“嗯,那么没关系,不要介意......”

男孩慌乱的搬着行李下车。心情复杂的男孩忽略了一小件行李,也忽略了女孩一闪而过,狡黠的笑容。

看着女孩行驶离开的背影,男孩心里充满着苦涩,眼泪快要夺眶而出。

“能怪得了谁呢?要怪就怪自己让女孩等太久了。” 男孩自责。

一阵短讯铃声打断了男孩的自责。男孩用他那颤抖的双手,紧握着他的手机,一遍又一遍的阅读着那封简讯。

“你留了一件行李在我车上,不过我爸爸说:‘反正是我女儿男朋友的东西,还有很多机会可以拿’,下次来的时候,记得拿哦。”

Monday, June 16, 2008

杂记 0616

我又很没有责任的写杂记了,没办法,生活太过平淡,小事倒有一些,大事却没多少(应该说完全没有),没什么值得我开博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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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近十天里,我的大学死党因为没找到房间,所以暂时寄宿在我这里。基于我不太想让我的部落格与现实有太多的牵扯,所以有他在的时候我都与“博”隔绝。话虽如此,我的bookmark还是有着这里的link,history我也完全没清,说到底我并不是非常排斥让别人知道——我只是不公开,不是不承认。总之,不知道我有写博的朋友,无法从我的口风上套出任何关于这个隐蔽角落的事情。你可以说我无聊,你可以说我怪咖,我不介意,就当作是人马座的龟毛+矛盾在作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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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几天不再是一个人度过,而且他还是个Monster Hunter的kaki,所以他住了多久,我就宅了多久,而且是很堕落的那一种,详情可参考夏娃假日狂想曲。不需要上课?还是需要的,不过一星期三天,一次两个小时,有上跟没上没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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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并不是没机会写博,毕竟他需要上课,我可以趁那时写一些什么,不过每每写了些什么的时候,我都觉得很不满意,所以dashboard里面有着半篇又半篇的文章。或许哪一天有什么刺激到我的时候再继续吧,毕竟因写而写,并不是我的作风,有题材时就写,不然就作罢,这才是我想要的。话说回来,希望这不会成为我偷懒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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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想,那么多篇的杂记,似乎都是我因写而写的成品......

Tuesday, June 3, 2008

请将不如激将

老妈子从中国旅游回来,带了不少照片。看着一张张的照片,听她诉说着旅途中发生的趣事。

“你看这张照片,那个人背着那块石头,有几十公斤(没错,是几十,不是十几),他一直背着爬到山顶,九百多级阶梯,他都有本事爬上去。”

“拍照的这个uncle,看到他这样子爬,就讲:‘人家背那么重的东西都有本事爬到山顶,没有理由我们上不去的嘛’ 然后就一口气爬上山顶,然后拍下了这些风景照。”

听到她那么说,我不禁乐了,因为类似的事情也发生过在我身上。中五那年,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掀起了一股爬山风,结果每个星期天清早都被朋友硬拉去爬山,但是没有一次能到山顶的,原因很简单——那些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大小姐们,根本没那个本事爬上山顶。

有一天,我们如往常般以龟速往半山前进。一路上走走停停,就为了等那些走没两步就得喘口气,多走三步就快断气的大少爷、大小姐。就快到半山的时候,有两个安娣以极快的速度和我们擦身而过,而且还边走说:

“现在的年轻仔啊,实在没什么用,走几步就喘到要死,看他们也爬不上山顶的啦!”

看着她们绝尘而去的背影,我和另一个体力较好的朋友很有默契的互望一眼,交待了一声后,就一路往山顶飙去。好不容易把到了山顶,我们却不敢多逗留,毕竟还有群人在等着我们,所以待没两分钟又往回程的方向跑去。

激将法,还是很有用的。

后记:经过那一番折腾后,我全身酸痛,瘫痪了近两天。爬山果然是很耗体力的运动。